紫阳县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力促“廉政灶”制度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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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在“廉政灶”制度的落实上下大力气,建立健全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力促制度规范化,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全县预算公务接待费为639万元,实际产生费用为543.2万元,共计节约资金95.8万元,节约率为15%。

一、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出台了《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关于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纪律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严禁在营业性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消费。二是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暗访组对酒店、农家乐、娱乐场所等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公款吃喝情况进行检查,加大违规公务接待的查处力度并进行全县通报。三是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大三公经费审计力度,把营业性餐馆就餐费用支出纳入政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效遏制公务接待乱象,在全县营造了公务接待违规行为不可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氛围,为“廉政灶”制度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纪律保障和舆论环境。四是将“廉政灶”制度的落实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考核结果做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政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五是积极营造勤俭节约之风,结合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逢查必看,逢会必讲,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切实做到了长抓不懈,预防在先,收到显著成效。

二、严格标准要求,规范操作实施

一是提出了“廉政灶”建设“四项制度”,接待“六条规定”,要求硬件建设要“有人员、有房子、有设施、有制度”,不准借“廉政灶”为名搞豪华装修,不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或以吃“廉政灶”为名在经营性餐馆订餐。二是菜肴以就地取材以特色小吃和家常菜为主,不供烟酒,定额供餐,每人就餐费最高标准限额20元,用餐时间不超过1小时。三是要求县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调研等公务活动的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需要就餐的一律在镇机关廉政灶随伙就餐,不够实行加餐,并提出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口接待,不准超标准接待和一客多陪。四是建立公务接待专用台账,严格结算、审核、报销管理,定期结算和公开公务用餐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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