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以“五责三问三制”促村党支部书记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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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推动发展的积极性,近日,汉阴县采取试点推进的方法,在平梁镇推行了以履行五种责任、实行三种问责、落实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村党支部书记履职问责办法。 
    《村党支部书记履职问责办法》,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应履行好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五大工作职责。对未能履行好职责的以三种问责方式进行问责:一是凡达到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不组织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对上级党组织决议及重大工作部署拖延,落实不力;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长期搞分裂、闹不团结,影响和妨碍正常工作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开展不力,导致不能较好发挥村党组织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的其中任意一条的村党支部书记采取诫免谈话、警示训诫、责令辞职、免职和党纪处分。二是凡达到连续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致使本村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滞后,长期无变化、群众意见大;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对干部管理不力,导致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及本人在财务管理、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土地管理和惠民政策落实中违犯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造成不良影响;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重视民主管理,长期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村务,党员村民意见大;在述职述廉评议或民主测评中,对党支部班子满意率不足百分之六十或不满意率超过百分三十;镇党委在对村党支部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两年倒数第1的 其中任何一条的村党支部书记责令其辞职或免职。三是对于违犯党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给予相关处分。凡受到诫免谈话、警示训诫问责的村党支部书记,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或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在下届村党支部班子换届或者村党支部改选时,不得列为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为督促村党支部书记履行五大工作职责,推行三种制度。一是推行工作报告制,即每季度确定5至8个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委报告工作,并组织部分县、镇党代表参加会议,进行现场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考核内容;二是推行督查督办制,即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落实重点工作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督办,将督查督办结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考核内容。三是推行工作评议制,即党委联村班子成员每半年(6月、12月)分别到所联村,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听取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述职报告,并现场进行评议和测评,评议测评结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落实目标责任和履职考核内容,以促进村党支部书记更好的履行支部书记职责。

 

文章来源:汉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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