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华山拆迁工作开展以来,华阴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大华山、大旅游、大发展”的工作格局,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大对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加强对拆迁党员干部的监督。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属于被拆迁对象的,自觉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宣传国家征地拆迁政策,积极教育和做好亲友的思想工作,动员引导他们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带头将被拆迁建筑物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产权资料提交给征地拆迁部门;带头如实向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提供住房的建筑年代、装修、加扩建等情况的资料证明,积极配合丈量、清理、核算、赔偿工作;带头在征地拆迁评估补偿数据复核无误张榜公示后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带头按协议腾房让地,并积极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房屋拆迁工作。
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拆迁乡镇(街道办事出)以及拆迁人是否按要求公开了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是否按要求公开了征地拆迁计划和征地拆迁程序;是否按要求公开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按要求公开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面积和金额等等。
加强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督。在征地拆迁前,拆迁工作人员自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千方百计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兼顾各方面利益要求的补偿标准;通过现场检查、案卷查阅、资料核实及费用审计,将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找拆迁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动迁人员等进行廉政约谈,做好源头防控;联合审计部门对拆迁补偿费用的拨付和管理进行审核,看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拖欠拆迁补偿款的行为。该市纪委及时对征地拆迁补偿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保证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
加强对拆迁控违户数、人数及面积认定工作的监督。采取逐户审核方式,凡是申报的所有拆迁对象,根据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逐户人核对,共签订拆迁协议 133户,涉及主体面积达49938平方米,有99户群众已领取了133套新房钥匙。
文章来源:华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