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遏制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实现“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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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纪委出台《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后,确实让石泉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告别了“三烦”。往年,每逢元旦、春节前,办公室工作人员一烦很多贺卡、台历、画册制作厂商就一茬接一茬地到办公室来,找领导打招呼,推销产品,磨嘴皮子;二烦,绞尽脑汁写贺词,写地址,少则上百封,多则上千,协商好多天,手写酸、屁股坐痛;三烦,雪花般的贺卡寄出去,本地的,外地的,甚至是楼上楼下单位的贺卡,邮箱雪花般的飞回来,每天办公桌上一大堆,分类整理烦,最后还当成废纸,实为浪费。

石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下发的《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提前预警,及早安排,制定措施,细化要求,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现象发生。县纪委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高度认识,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该县借助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广泛营造宣传氛围。还借助手机短信平台,把《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发成手机短信,群发给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人人皆知。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到各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追究责任,实现了“零”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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