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下“单” 年终对“账”
——岚皋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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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中旬,南宫山镇纪委初核问题线索10件,立案5件,受党政纪处分5人,超额完成年初的‘订单’目标……”12月28日,岚皋县南宫山镇纪委书记周洋向县纪委考核组汇报履责情况。

2015年年底,岚皋县纪委对全县12个镇、97个部门以“年终对账单”的形式,进行全面考核。重点是考核各镇、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以及监督责任。

年初,岚皋县纪委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式,分赴各镇、部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探索出了“年初下订单、年终对帐单”的管理思路,构建起“权责清晰、履责到位、考核严格”的责任落实体系。以下“订单”的形式,将反腐倡廉工作7大类40余项任务逐一分解到各镇、部门,并与各镇、部门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有了责任‘订单’,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目了然,这为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参考,工作开展起来有的放矢。”蔺河镇党委书记刘红芳说。

“责任订单”下发后,该县持续发力,通过召开查办案件工作会、开展专项督查、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问责。同时,为增强落实“两个责任”落实的刚性,该县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派直管”,将原来分散在27个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整合,重新编排成立了6个派驻纪检组,负责和联系全县97个县级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现了对全县97个部门的监督执纪的全覆盖。各镇单设纪委书记,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全县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全面加强。

“以前一年最多办一两个案子,创新监督方式,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后,今年我们组已经初核问题线索42件。”该县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苏贤友告诉笔者。

该县纪委既为纪检干部创造条件,又传导压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管理,先后开展检查工作纪律情况44次,明察暗访7批次,点名通报3人次。对查办案件不力、办案数量靠后的4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问责,通报批评纪检监察干部6人次,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案件1件1人,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严于履责的意识。

在“年初下订单,年终对账单”的形式下,1至12月份,全县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0件,初核347件,立案1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切实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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