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行投资环境整治“五项制度”,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一是坚持行政效能制度。继续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政务公开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省市提出的行政审批“县上快办、市上代办、省上协办”责任制要求,依靠制度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领导机制。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对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挂帅、一个工作班子、一套考核办法、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改进审批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印章生效、一次性集中办结制,对项目建设支持性文件一条龙办理,重大项目所需的文件由县发展计划局按要求牵头办理,不让项目业主逐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结。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证照的同时,有关部门须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单,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办理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凭回执单向监察机关投诉。
四是推行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和监察员制度。对省、市投资项目和县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对县投资1000—5000万元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员;对境内外客商投资企业派驻投资环境监督员。全程监督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监督项目规范管理及廉政建设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受理和查处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
五是实行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报备、缴费登记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对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时,必须经县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并办理检查、收费报备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有权拒绝。
文章来源:宁陕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