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纪委监察局推行全员办案、协作区办案和领导包案三项机制,构建了案件查办工作体系,提升了办案人员工作水平和案件查办质量。2012年,查处21案28人,追回经济损失30万元,在全市案件查办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推行案件查办“全员办案”机制
一是联合县委政法委、编委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等部门成立案件查办协调小组,扩大办案人员规模,壮大办案力量,形成了多方联动协同办案良好格局。二是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打破各室分工界线,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配备车辆,从领导精力、干部力量到后勤保障向办案一线倾斜,查办案件人员一般不抽调,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案件室、执法室、信访室在查办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实行委局全员办案制,做到在办案工作上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四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勤保障工作。在人员编制少、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到案件检查室,同时在办案车辆、人员调配、电脑等硬件方面优先考虑,给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充分保障。
二、推行案件查办“协作区办案”机制
一是将全县21个乡镇划分为四个协作区,查案时人员统一调配使用,实行协作区内部交叉抽调人员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及本地人办本地案怕得罪人的畏难问题。二是加强学习。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办案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办案理论水平。三是明确责任。定期召开案件汇报会,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成立协作区案件调查组,明确案件主办人、协办人,各负其责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四是以案代训。针对协作区办案人员经验不足、业务生疏等现状,县纪委以实际案例为教材,从案件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以及报告的撰写等各个方面进行“手把手”指导,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五是加强监督指导。办案中,安排专人对协作区案件的调查程序、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处理结果等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对办结案件及时进行剖析总结,并深入到发案辖区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推行案件查办“领导包案”机制
一是“一把手”坚持抓案件,经常听取案件情况汇报,研究办案措施,对重要案件、重点案件、复杂案件直接指挥,亲自协调,从案件线索的源头上寻找和发现工作漏洞,帮助案发单位分析总结,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堵塞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年初给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划分案件查办任务,明确案件查办数和案件查办责任,将案件查办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三是实行案件主办制。一起案件明确一个领导主办,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握案件办理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案件质量。四是采取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督查与指导相结合,不定期到重点镇督促案件查办工作,了解掌握基层案件查办情况,检查案件处理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对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