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察局把鼓励和提倡实名信访举报作为提高信访举报质量、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有效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去年以来,县纪委共收到实名举报47件,占总信访量的75%,查结47件,查结率100%。
抓宣传,提升举报信心。对于公开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扩大宣传实效,不断鼓舞群众署实名举报的信心和积极性。特别从全国近年来查出的大案要案中,有针对性的筛选部分案例在廉政教育专栏中定期通报,将县本级查办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在《纪检监察信息》等内部刊物进行宣传;结合领导接访日、纪检干部下访、干部联系群众等活动,加大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宣传,尤其是对实名举报信访案件的办理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开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利用廉政网站,建立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制度,向群众公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法规制度以及举报的通讯、联络方式,方便群众掌握举报的程序和方法,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切实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建机制,提升办理质量。为提高信访工作质量,该县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建立了四项机制,确保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建受理机制,对受理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信访室在收到当日内进行登记,规定工作日内就会与举报人联系并落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受理范围的,转下级及有关部门办理,此外该县纪委还接受预约举报,根据举报人的意愿,约定在举报人家里或协商确定的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接受举报;建提级办理机制,涉及科级领导的举报,县纪委直接办理,涉及部门、镇中层干部由县纪委会同部门、镇纪委联合办理,不下转,涉及普通党员干部的由案件协作区直接办理,县纪委督办;建保密机制,在处理实名举报上建立了严密的实名举报件办理程序,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同时规定对实名举报件要专人拆封、登记举报件,专人呈送领导报批,专人调查等;建反馈机制,对实名举报案件查结后,派专人对举报人进行回访。
明责任,提升办理效率。明确实名举报首问责任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负责接待或受理信件的第一人明确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信访问题的协调办理、信访举报人的反馈沟通。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地解决;明确实名举报保密责任,对实名举报信访受理人员提出“四不要求”;明确实名举报追究责任,对因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实名举报人重复信访、集体访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泄漏信访举报信息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或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