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用“办法”推进2015年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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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利县召开2015年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纪检组织围绕主业主责,立足本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考评办法》,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会议通报了全县1-5月份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情况,组织学习了《平利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考评办法》、《2015年平利县“创争出”工作方案》以及《市委关于岚皋县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对进一步做好平利县2015年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2015年全查办案件工作虽然起势好,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必须深刻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突出做好“六个必查”:凡是群众实名举报的必查,凡是媒体曝光的必查,凡是职能部门监管发现移送的必查,凡是领导批示的必查,凡是上级交办督办的必查,凡是举报两次以上的必查。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四个围绕”开展“创争出”工作。一是围绕查办案件这个主责主业“创争出”,二是围绕深化“三转”,监督执纪问责“创争出”,三是围绕近年来的工作亮点创争出,四是围绕派驻纪委(纪检组),加强镇办纪委建设、查案治本、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等制度机制上“创争出”,营造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上、强化主体责任、纠正“四风”、查处违纪行为、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和队伍建设上出成果,强化自身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为建设美丽富裕的新平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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