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实行星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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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县成果,提升廉政文化建设质量,扩大廉政文化建设影响,树立廉政文化建设品牌,率先推出《镇坪县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星级管理办法》。被命名的示范单位采取授星、降星、撤牌的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星:被命名的示范单位授予基本星4颗。被县纪委命名后受到市级命名表彰的授予一颗星,受到省级命名表彰的授予二颗星,受到中央级命名表彰的授予三颗星,授星总量不超过十颗。降星:班子建设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降一颗星;管理不善,未完成当年廉政文化建设任务的,降一颗星,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降一颗星;单位有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人次降一颗星。撤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撤星摘牌,机关领导干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星数降至三颗及以下的。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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