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不力的8个镇主要领导予以集体诫勉谈话;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包联责任不力的19名科级干部予以集体约谈;责成恒口等8镇纪委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直接责任的15名镇村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成相关镇纪委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包抓责任不力的16名镇村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诫勉谈话……”近日,汉滨区纪委、汉滨区监察局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8个镇13个村的59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并通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执纪问责,发力护航“精准扶贫”。
通报要求,全区上下应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上来,迅速进入战斗状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紧迫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使命,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执纪、监督、问责及“四种形态”的运用,不断加大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力度,不断深化开展暗访督查问效,经常扯袖子、咬耳朵,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震慑。同时,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高度警醒,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真正确保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