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用好通报曝光“利器” 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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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岚皋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坚持用好通报曝光这一监督“利器”,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赌博、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精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不断提升通报曝光频次,传导压力和责任,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

“看到自己的违法案例被县纪委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感觉脸上很无光。这也给我敲响了警钟,以后一定要严守底线,绝不能触碰纪法‘高压线’。”该县一名镇干部谈起自己被通报,至今都懊悔不已。

通报不仅是为了惩戒当事人,更是为了警醒更多人。岚皋县纪委监委将精心挑选的典型案例在利用会议通报、内部通报、集中通报的基础上,通过党风廉政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曝光,切实起到通报一事规范一域、通报一人震慑一片的教育效果。2022年以来,岚皋县累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期86起105人。

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重点用好查处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示警”,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根源、反思教训,充分发挥“后半篇文章”的“活”教材作用,做实做细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不断释放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将身边的违纪违法人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少数人’红脸出汗丢面子,为‘侥幸者’敲响警钟明底线,使‘大多数人’引以为戒受教育是我们通报典型案例的初衷,目的是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揽镜自照、见鉴自省、引以为戒,体现教育警示的现实意义。”岚皋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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