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全县各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消费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实现公务经费支出内容透明规范化。
目录中详细规定了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共13个公务卡消费强制结算项目。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县级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强制结算目录》,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消费,在此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消费,一律采用公务卡强制结算,不使用现金结算。同时规定,凡不在目录范围之内的公务消费支出和不采取公务卡公务经费支出的,一律不纳入单位县级公务经费预算。
截至目前,全县42个镇级和县110个县级预算单位已全面实施《公务卡消费强制结算目录》,1-10月共计节约公务经费16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