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效能督查力促作风明显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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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20日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两名领导分别带领两个督查组采用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机关干部、镇干部在岗工作纪律和效能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未在岗人员或外出办事人员深入到镇、村和农户实地进行核实,并将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在干部中引起了较大震动,工作自觉性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以查带促强管理。在督查中,县纪委督查组逐股室站所进行登记核查,并进行摄像记录,对外出人员一律进行实地跟踪核实,坚决杜绝走形式,使各单位加强机关干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纪律要求得到认真落实。如在国土局检查中,有7人未在岗,县督查组立即驱车前往所在的毛坝、高滩等镇逐一进行了核实,查证属实。次日又再次进行回访复查,使单位领导和干部在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强调,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

 

  以查带促转作风。便民服务大厅是紫阳的窗口单位,也是省市要求和紫阳近年重点实施的便民利民工程,督查发现部分窗口工作人员有散漫和迟到早退现象,督查组随机与政府办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并与所在窗口单位领导进行沟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迅速好转,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以查带促抓落实。为了确保紫阳县20项重点工作的高效落实,县督查组强化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引导干部把工作精力转变到抓落实、促发展上来。

 

  以查带促树典型。在督查中,通过民情调查和群众反映,发现一个镇干部长期有不在岗现象,县纪委迅速进行了解和调查,并将按照纪律要求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对干部起到警示作用。

 

  根据紫阳县近期出台的《紫阳县效能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规定,部门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效能督查通报一次的,由纪委或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织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一年内被效能通报两次或效能警告一次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被效能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或效能警告两次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立案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文章来源:紫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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