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与民生密切相关,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能。为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白河县民政局在全县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中聘请了127名民政义务监督员。
民政义务监督员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名推荐、报乡镇办审查、县民政局备案并颁发聘书。民政义务监督员每个村和社区一名,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退休干部及农村能人中聘请。民政义务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县、乡民政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是否依法秉公办理民政事务,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现象,是否截留、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克扣民政对象的政策性补助。民政义务监督员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县民政局举报。
文章来源:白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