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联合发出通知,对全县民政资金发放实行“一折通”制度。这是该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效益,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所办的一件实事,也是针对全县民政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着力打造“阳光民政”所采取的一项长效机制和措施。
长期以来,民政资金发放中少数地方一直存在政策不公开、程序不到位、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甚至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该局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爱我岚皋、投资环境整治、转变作风三项活动,积极与财政、信用联社等部门协商沟通,及时出台了民政资金发放“一折通”办法。办法规定,对全县五保供养金、城乡低保金、优抚对象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等民政资金一律实行“一折通”发放。其主要发放流程共七个环节,一是乡镇将评议公示后的民政对象花名册报县民政局;二是县民政局对乡镇所报花名册进行审定,然后将花名册随同拨款文件一并送县财政局;三是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花名册传乡镇财政所,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社保专户;四是乡镇财政所按时将资金拨到信用社,并同时提供各类民政对象花名表;五是信用社依据财政所提供的民政对象花名表,分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折,存折为全县通兑;六是乡镇财政所、民政所负责逐户核对登记后由财政所社保会计将存折发放给民政对象;七是民政对象持专用存折及相关证件到信用社领取现金。
民政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能够增强民政资金发放透明度,减少和避免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监督。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