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纪委大力推行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形成办案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办案质量和综合效应,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9年推行纪检监察协作办案机制以来,同期受理乡镇、村组党员干部信访52件,乡镇纪委初核23件,立案13件,同比初核数上升21%,立案数上升36%。
一、构建组织体系。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11个镇划分成5个协作区,县纪委成立全县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案件检查组织协调工作,每个办案协作区确定一名县纪委常委任协调组长,负责本协作区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联系和沟通。配齐、配强了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形成了完善的乡镇办案协作区组织体系。
二、整合办案资源。对全县84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简历、社会关系、个人特长等情况备案登记,建立了全县纪检监察办案人力资源库,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随时抽调,有效整合了全县纪检监察办案资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办案网络。
三、规范办理程序。一是明确协作区联动办案的范围主要为两大类:1、案源乡镇纪委查处压力较大,确有必要协作查办的案件;2、县纪委排查确定,需要协作查办的案件。二是明确调查组的组成人员。由协调组长在本协作区内的纪委书记中提出案件主办人人选,经县协作办案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协办人员由协作区内各乡镇专职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担任。三是明确调查组职责分工。规定协调组长负责调查组人员调配,落实后勤保障,确保安全办案,并对调查全过程负责;主办人负责收集汇总案件调查材料,包括调查方案的拟定,各类证据的收集、汇总,撰写初核报告、错误事实材料、调查报告等;协办人根据主办人安排做好相关调查协助工作;县纪委信访室具体负责对案件调查的监督和指导。
四、建立配套制度。一是建立季度案件分析会制度。每季度末月下旬,召开协作区内各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等参加的案件协调分析会。各成员乡镇介绍本季度查案工作和下季度查案工作计划;学习交流本协作区办案技能,研讨办案经验教训。二是建立后勤保障制度。案发地纪委负责为来本地办案的工作人员做好协调、联络和后勤工作,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应服从县纪委工作安排,全力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完善激励考核制度。要求协作办案成员单位每年必须有自办案件,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查、办案不力的,要追究单位纪委主要领导责任。协作办案开展情况,纳入乡镇纪委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大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之中,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协作办案的有功人员,县纪委将予以奖励;对不服从办案工作安排,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