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出台《措施》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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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白河县纪委监委出台《白河县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措施》从以“亲”的坦诚密切政商关系、恪守交往底线,以“清”的定力纯洁政商关系、强化监督,以“严”的纪律维护政商关系三方面对政商交往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更高标准。

《措施》明确了政商交往可行的十项正面清单,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参加企业举办的座谈会、外出双招双引,优化简化办事流程以及常态化开展惠企纾困帮扶等工作,切实增强主动“亲”的自觉,克服不敢“亲”的顾虑。同时,也聚焦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以及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进一步严明了政商双方要严格落实“十严禁”要求、坚决杜绝“五不得”行为,为交往划定了红线和底线,让政商互动更加张弛有度,亲清关系更加统一。

此外,《措施》要求县纪委监委要立足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微”等监督举报平台,对相关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置。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大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消除政商交往的后顾之忧,着力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严肃执纪执法,坚决查处营商环境领域腐败问题,推动政商关系持续向好。

《措施》制定以来,白河县纪委监委围绕营商环境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切实规范了政商交往行为,推动该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白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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