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实施“六项机制”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汉阴实施“六项机制”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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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省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 (即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后,汉阴县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运行监管,在全县18个乡镇卫生院及48个合疗村卫生室实施了药品“三统一”。截至目前,共对518种常用药品实行了“三统一”,据测算全年将为群众节约就医用药费用300万元以上,取得了降低药价、保障农村用药安全、促进新农合健康运行、遏制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多赢效果。
    一是建立领导保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平公开、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基本原则,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 卫生、药监、监察、财政、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专人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下发了《汉阴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三统一”配送管理办法(试行)》、《三统一”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处理办法(试行)》、《三统一”价格和品种规格调整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三统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公开竞标竞价机制。依据国家公开的基本药物目录和《陕西省新农合用药目录》,结合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用药现状,筛选确定了518 个品种和规格的药物为“三统一”药品。在招标过程中,该县按照《汉阴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拟定了以招标前乡村医疗机构药品进价为基准的“拦标价”,初选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所有投标公司,然后从其配送车辆、员工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评标结果得分高的前两个企业定为中标企业。
    三是建立采购配送衔接机制。为避免乡村医疗机构由于药品库存规模小,临时用药量小,在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量都比较小,采购要约的方式不够正式化,容易导致采购配送行为不符合“三统一”要求的现象发生,该县采取“三段式工作流程”,即药品采购行为的发起,先由医疗机构药剂工作人员填写《药品采购配送单》,单位负责人审定后交配送企业,配送完成情况由配送企业经办人员签字认可。依据《药品采购配送单》能够界定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避免了药品购销合同履约不到位无从监管的问题。
    四是建立药品价格调节机制。鉴于“三统一”工作达到了大幅降低虚高药价的目标,但因特殊情况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导致的药品价格大幅上涨,而难以执行中标价格的问题,该县根据药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印发了《汉阴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价格调整暂行规定》,明确了什么情况下启动药价调整机制和如何操作等一些具体细节性问题,增强了“三统一”工作解决现实问题的可操作性。
    五是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在推行医疗机构执行药品购销合同情况季度报表的基础上,组织有关监管部门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依据《汉阴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如在“三统一”工作运行一个月时,发现个别卫生院存在违规采购非中标药品的问题,随即对该卫生院院长实施了警示训诫责令纠错,并进行了通报批评。
    六是建立群众监督保障机制。针对常用药物品种多、医疗机构分布面广,新药价执行情况难以监管的现实,实行了“三统一”药价公示制度。在各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全面公示中标后的药品价格,让广大群众和患者来监督执行新药价,最终实现了“三统一”后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的目标。 

文章来源:汉阴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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