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建立“四大”机制纵深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汉阴建立“四大”机制纵深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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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汉阴纪委监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抓手,围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延伸到乡镇基层,建立建全“四项机制”,灵活评议方式,进一步将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推向规范化、制度化快车道。
   一是建立评议对象筛选机制。推行乡镇党委、政府对干部作风实行动态监测制度,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站所(含驻镇单位)、村级组织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测评结果予以公示。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测评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集中评议单位:即对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单位开展评议。同时,对担任本年度乡镇经济实施任务的重点单位开展评议,实现组织满意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统一,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的统筹结合。
  二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要求各乡镇设置公示栏,将评议工作方案、评议工作流程图、评议员基本情况、被评单位梳理意见、评议结果等予以公示,并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通报全县评议动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评议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参与、支持评议工作。
  三是建立评议员职能发挥保障机制。严格按照由群众推选、组织审查的程序,设计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员审查登记表,开展评议员业务培训,制定评议员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提升评议员的工作能力。
    四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对评议工作每阶段、各环节开展检查,对好的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对工作中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对个别“条管单位”不能正确对待评议工作的问题,通过协调其上级主管部门,使问题得以解决。同时,严格按照《汉阴县政风行风评议办法》,对评议结果的公示和运用予以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条块结合”管理单位,实行评议结果统一认可,统一运用的原则,增强评议工作的震慑力和统一性。
    截至目前,全县18个乡镇均建立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窗口单位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标准,镇属各站、办、所建立了《服务承诺》等四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作风保障。

 

文章来源:汉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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