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六项制度,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执纪水平。
一是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登记管理制。整合案件信息资源,对信访、执法、纠风、廉政等业务室通过群众来访、信件、电子邮箱、电话举报等方式受理的案件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线索、领导批示的线索、查办案件发现的线索,统一由案管室进行登记、保管、汇总、报告。
二是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每月定期召开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和重要案件线索随时排查,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逐件综合分析评估,提出排查意见,防止了案件线索资源的流失。对排查出的案件线索确定包案领导、案件主办人、协办人、督办人,实行台帐式管理,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实行案件督查制。县纪委分管领导经常调度案件查办进展情况,督促和协调办案科室案件查办工作。要求案件主办人不得私自搁置或擅自处理、隐匿案件线索,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实行对重要环节和重要步骤重点调度的方式,以严格有序的管理程序,确保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四是实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制。为缩短案件查办时间,县纪委在严格履行审理工作程序的前提下,让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认证事实、提取证据、准确定性、恰当处理、完善手续、规范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查办案件进入尾声时,案件审结报告已基本形成,节省了结案时间。
五是实行案件公文审查制。县纪委明确规定,凡以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印发的决定书、建议书、通知书、制度规定等办案文本,一律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审查备案。把关完毕后,交县纪委办公室登记,并组织统一印制和发放,做到一个窗口对外,杜绝在一个单位政出多门、滥发文件的现象,规范了案件文本,也提高了办案效果。
六是实行案件统计分析制。案管室做好统计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加强统计资料管理,提高其使用价值,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服务。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发挥服务决策、服务办案的作用。
文章来源:汉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