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纪委八条保障措施为“十天”高速公路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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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白河纪委监察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十天”高速公路白河段及二线引线路项目建设八条保障措施》,为 “十天”高速公路白河段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严格执行《安康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段项目建设六条保障措施》;二是严禁公务人员参与、参股、承揽工程,以及强行向施工单位供应材料或垄断、哄抬工程建设原材料价格;三是严禁向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四是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有关规定,遵守群众纪律,杜绝相关乡、镇和村、组截留、挪用、克扣高速公路建设征迁补偿款,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五是严禁相关乡、镇和村、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行承揽工程、强制性服务或操纵、煽动群众阻挠工程施工;六是杜绝政府机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现象;七是严禁公家公务人员参与阻挠、破坏项目建设以及策划、煽动群众上访滋事、干扰施工;八是各级干部若发生上述行为之一者,经县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属管辖范围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属上级管辖的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白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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