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制定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建章立制明要求、多措并举拓渠道、狠抓落实谋实效,及时了解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行为,发现和解决其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了干部“八小时内单位管、八小时外家庭社会管”的监督机制。
建章立制明要求。制定出台《汉阴县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监督管理5大类内容,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活动、生活作风等方面的17种不准行为,具体规定干部在“八小时外”不准参与散布、谣传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违背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参与“黄、赌、毒”活动等行为。为确保监督实效,还配套出台监管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干部家属沟通联系制、谈心提醒等制度,约束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多措并举拓渠道。广泛邀请离退休干部、居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组成兼职监督员队伍,建立多形式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注重干部家属沟通联系,通过发放家属监督联系卡、召开家属座谈会、上门家访、家属联谊、创建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单位活动等形式,树立良好家风,把好廉政家庭关。建立群众监督网络,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热线,及时听取和收集群众的监督意见,全方位监督干部“八小时外”行为。
狠抓落实谋实效。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电视台等传媒对该制度的内容及相关的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积极动员群众广泛知晓和参与;建立了监督台账,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登记和管理,不定期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落实了监管责任,对干部在“八小时外”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据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结合了责任考核,将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