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式、新要求的考题,白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做好执纪监督问责的答卷,理清思路,破解难题,深化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不断提高执纪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解题——推进“三转”工作,加强执纪监督
“纪委工作四面出击,必然导致职能泛化、力量分散,贯彻落实‘三转’工作,是强化监督问责的难得机遇,要抓紧这一机遇,推进纪委工作职能之变、方式之变、作风之变。”在推进“三转”工作讨论会上,白河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工作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职能之变,担起该担的责任。县纪委监察局认真管好自家“责任田”,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在原有的81个议事协调机构中,取消或退出72个,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精减率达到89%,进一步理清职责,突出主业主责。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按照“强化办案力量、相近业务整合、严守底线、不得混编”的原则,对内设构撤、并和增,充实办案力量。
方式之变,提高工作实效。调整查办案件政绩观,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执纪监督从一个个小事抓起,从贺卡、月饼、会员卡小处入手,不搞面面俱到“大而空”,积小胜为大胜。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作风之变,打造过硬队伍。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正风肃纪,对工作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点题——落实主体责任,力促责任归位
要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就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县委书记陈晖在县纪委十四次纪委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敢于担责。”
落实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今年以来,白河县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明确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经常研究、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将反腐败工作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党员教育、干部选任、经济建设等各个方面。6月下旬,由县纪委各常委带队,分赴各镇、县直各部门,对各镇、各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谈话,严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
强化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了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链条,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
专题——严格纪律问责,抓好作风建设
发挥监督职能,严格纪律问责。始终保持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批党员干部侵占群众利益的案件得到了快速处理。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4件次,初核线索80件,转立案28件,结案26件,处分32人,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初核数、初核率和立案数均位居安康市前列。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针对腐败易发高发的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加强源头治理,通过廉政防控事前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强化明查暗访,狠抓作风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白河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常态化明查暗访工作机制,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工作50多次,下发督查通报19期,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责令纠错14人。
开展专项清理,加强监督管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陆续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实现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的公款费用零支出,全县党员干签定“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72个单位办公用房符合标准要求,以治理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工作无止境,“考试”仍在继续。白河县纪委监察局以坚韧不拔、勇于开拓的信念,深入推进“三转”工作,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努力向群众交上一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