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上下联动组办融合 激发巡察监督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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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康市委巡察机构围绕“六个统筹、六个进一步”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落实机制,打造“上下联动、组办融合”巡察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级巡察工作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有效提升了市县巡察工作质效。

强化上下联动,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巡察。落实上级部署,推动巡视巡察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围绕中央、省委相关规划,结合全市中心工作,研究修订市县巡察规划,切实推动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在安康落地落实。出台《市委常委会会议通报巡视反馈意见暂行办法》,及时向市委常委会通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市委书记亲自主持研判,明确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沟通对接,结合中央、省委巡视安排,科学部署每轮巡察任务,坚持“系统巡、巡系统”,并同步将中央、省委关注的重点领域纳入专项巡察计划,力争在工作要求、程序和标准方面同上级巡视保持高度一致,发挥上下联动最大效应。

强化市县联动,“以市带县”推动巡察全覆盖。出台《市委巡察机构联系县区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由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县级领导同志分别联系指导全市10个县(市、区)和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的巡察工作,运用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培训辅导等方式强化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制定《县区交叉巡察实施办法(暂行)》,从各县(市、区)抽调巡察干部开展“互派式”交叉巡察,破解“熟人难监督”问题;印发《市县巡察工作质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着力从巡察工作理论水平、责任落实、制度建设、业务能力、整改质量等8个方面深入推进“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召开市县巡察工作座谈会,通报市对县指导督导发现的问题,分县区交流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并围绕如何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定位、提高巡察质效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

强化组办一体,推进“三同三联三共”深度融合。切实推进巡察办、巡察组一体化建设,明确市委巡察机构有关领导同志分工,确定由3名巡察组副组长分别协助分管综合科、巡察科和巡察事务服务中心,建立“三同三联三共”机制,构筑市委巡察机构支部同建、学习同步、研讨同堂,巡前联合准备、巡中联合会诊、巡后联合督导,决策共议、制度共建、荣辱与共的全方位深度融合局面。坚持把机构融合要求融入巡察实践。在巡察筹备阶段,联合巡察组就人员抽调、材料准备、后勤保障与联络等事项充分沟通交流,确保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在巡察了解阶段,对各组工作开展全过程跟进指导,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会商研判,确保工作方向不跑偏、问题线索有质量。在汇报反馈与集中整改阶段,联合会审巡察报告并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经市委书记专题会审议后,由巡察办统筹印发反馈意见并协调各巡察组及时反馈;巡察办组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共同审核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并敦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确保巡察成果得以充分运用。

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市县巡察铁军队伍。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构建“以制度管人”“以培养育人”“以奖惩服人”的管理模式,以建设高质量巡察队伍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工作规则、队伍管理、作风纪律、保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动态调整巡察人才库,发挥巡察监督“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做实奖惩机制,加大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评优推荐力度,精心组织“巡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先后推荐提拔或交流重用巡察干部10人,其中县级领导8人;鼓励支持巡察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巡察办主要领导坚持与部分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同志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工作出现纰漏的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和批评教育,奖惩分明,激发干事创业激情,锻造巡察铁军。(安康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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