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2014,为2015发力。新年徐徐而来,平利县纪委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理清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和反思,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常态,积极谋划来年新工作。
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各负其责,主体责任效果明显。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四个亲自”的要求,先后召开了4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县委中心学习组4次组织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政策法规、领导讲话和重要工作部署;表彰奖励了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14个、先进个人12名;拨专款为纪委监察局购置了一批办案、暗访等工作设备设施;印发了《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2014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了日常督促、半年检查、年终考评力度,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干部作风检查持续发力,让群众干部感到处处有戒尺,处处有监督。在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同时,平利县加大了狠刹“五股歪风”、纠正“四风”的明察暗访、责任追究和纪律惩处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报送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平利县纠正“四风”和狠刹“五股歪风”明察暗访工作办法(试行)》、《平利县纪委常委会改进作风办法》和《平利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实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实行不定单位、不定时间的暗访抽查,将明察暗访结果进行原汁原味通报,对构成违纪的转立案处理;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管理、值班、购买节庆礼品等方面,通过实地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形式开展专项明察暗访11次,县区交叉暗访3次,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问题31件,立案查处典型违纪案件16件,给予纪律处分19人,警示训诫35人,对27件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极大地教育警醒了党员干部,遏制了不正之风,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立体反腐墙”,通过“亮剑”让腐败行为无处藏身。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架起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平利县通过开通12388、8428944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信箱,平利党风廉政网举报平台、开通信访举报直通车、网络反腐舆情电子巡查等,在传统信件举报、当事人到纪委举报、邮件固定邮箱举报的方式基础上,高度重视涉腐舆情的巡查工作,安排熟悉网络的工作人员每天定时巡视互联网,及时、快捷的收集到有关平利的最新舆情。2014年,平利县纪委收到网络舆情快报信息60期,一定程度上拓宽了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渠道,同时加快了纪检监察机关获取这些涉腐信息的速度,极大的拉近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36件(次),同比增加261.3%,其中,上级下转213件(次),县本级受理123件(次),重复访及业务外信访154件(次);初核信访案件线索165件,同比增加261.3%,函询4名局长,转立案71件,同比增加115.2%,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给予开除党籍6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信访量、立案数、受处分人数和科级领导干部受处分人数均大幅度上升。
认真落实“三转”工作,为履行监督责任“提速”。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平利县纪委先后合并了党风室和纠风室、执法室和效能督查室,新增了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管理与宣教室,明确了调整后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对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11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至14个,突出了主业主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结合干部特长,对委局机关干部的岗位进行了进一步调整;邀请省市领导和办案专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件查办、审理、网络涉腐舆情应对、公务员心理健康与疏导等专题对全县200余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了二天的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制定了《平利县纪委常委会改进作风办法》和《平利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完善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
全面加强警示教育工作,深度突出特色亮点。一是配合组织部、党校对全县1400余名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和村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培训,征集县级领导廉政讲稿,让22名县级领导带头讲廉政课,全县推进廉政课堂教育;二是全县10个新型社区中,按照一个社区一个主题一种风格的模式,开展了廉政文化进“五星级”社区精品工程建设,让群众能感受到廉政文化的魅力,让社会形成崇廉、敬廉、自廉的社会氛围;三是对326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情信息分类建立电子档案,使廉政鉴定和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结果的抽查有据可依,让每个科级领导干部做到“廉”中有“数”;四是实行暗访、作风检查、网络举报查结通报制度,将日常暗访、作风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考核当中,使年终考核变成“日”中“考”,让每个党员干部职工每天工作时心中有“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