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纪委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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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白河县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有访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在抓好“点名接访”、“入户下访”和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渠道的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1件次,初核案件线索76件,其中信访了结55件,立案21件,结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开除党籍2人,挽回经济损失49.67万元。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对群众反映比较模糊无具体线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对群众反映问题经初核,确有违纪事实的立案查处,不够立案条件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帮助发案单位认真剖析案发原因,对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防止了类似案件的发生。全年共对17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发监察建议6份,提出监察建议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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