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 “统派直管”构建反腐“高压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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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开始,陕西省岚皋县紧紧扭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牛鼻子”,全面落实“三转”要求,推行“统派直管”制度,县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镇纪委)、单位党委(党组)“四位一体”共同发力,全力构建新常态下反腐倡廉的“高压电网”。

县委发挥主体作用,成为推动派驻机构改革的动力源。为深入推进落实中央精神,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岚皋县委全面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积极开展县域层面的破题研究。2013年8月,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纪检监察“统派直管”改革问题。2014年3月,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运行。2015年3月,岚皋县委将各5个纪工委整合为6个派驻纪检组,完善了“统派直管”工作制度。同时,县委对纪委改革中涉及到的人、财、物方面,给予统一管理、充分保障。

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反腐倡廉的“变电站”。县纪委根据改革需要,认真研究实现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先后制定了《派驻纪检组驻点巡查工作办法》、《派驻纪检组列席归口单位会议制度》等九项制度,夯实派驻纪检组“驻”的责任,使其“执纪、监督、问责”更具专业化和可操作化,传导纪律规矩的“电压”得到有效提高。其次,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电量”。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的干部采取重点培训、领导亲自授课辅导、制定全面学习计划、人人配发专业资料、邀请专家现场授课、主动开展业务交流等有效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养,使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推进工作的能力得到持续增强。

各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全面实现“三转”,共同构建一张覆盖全域的“输电”网络。实施“统派直管”以后,县纪委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全部纳入纪检监察网络覆盖范围,通过归口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单位不放松,归口派驻纪检组长兼任县直重点部门的党委、党组成员,县纪委在办案时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统一调度,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增强了重点领域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过去形似单人独马、长期难以独立办案的派驻机构队伍被全面激活,县纪委一线办案和执纪监督力量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加入,也由原来的14人上升到41人,乡镇纪委全部落实“三转”要求,形成了上下联动、协作办案新机制,使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力度显著增强。

各单位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努力使纪律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各级党委(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夯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让纪律规矩成为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行权履职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排查,从严从实督办落实,做到有案必查、执纪必严。今年以来,共初核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09件,立案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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