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汉阴县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突出案件查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目前,初核此类问题线索108件,立案59件,已结案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2016年立案查处数量较2015年同比有了大幅度提升,以实实在在的拍蝇“成绩单”形成震慑、取信于民。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传达市委、市纪委专题会议精神,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县纪委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项工作形势分析会和全县深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结合实际,全面研究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镇和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落实“两个责任”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镇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问题。注重从群众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析、摸排和筛选,从中发现问题线索;通过组织开展巡察、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深入挖掘问题线索;通过个别走访群众和召开有联村领导、包村干部和职能站所负责人参加的信息反馈会等形式,摸排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县纪委信访室与机关其他各室搞好信息对接,确保线索“一盘棋”,对经集体排查的问题线索,按五类处置方式分别进行处置,分级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台帐,动态管理,一月一更新。
三是强化措施促进落实。健全委局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室联镇包抓责任制,每个镇都有县纪委常委和机关室包抓,各包联领导和责任室每月至少实地督查1次,重点督促指导问题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健全定期考核和督导机制,从2015年8月起,对各镇查处情况进行一月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的,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直接扣分,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有反映不核实、该立案不立案、长期办案空白、工作进展缓慢的,按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追责;同时明确将“零初核”“零办案”的镇和部门作为县纪委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的重点,如若发现问题,直接对党委和纪委问责。今年对2个镇工作进展滞后的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专题约谈,通过考核、通报、问责等方式层层传导了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