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认真落实从严选任、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干部工作新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和日常管理,形成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新常态。
从严开展干部选任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任前“三龄两历”(党龄、工龄、年龄和学历、履历)信息审查,对“三龄两历”和身份信息不实、重要档案材料缺失或不符合选任条件的一律暂缓任免程序,严把选任条件资格关口。认真执行干部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和任用等环节全程纪实制度,做到干部任前专项鉴定、任职公示、廉政法规考试,对选人用人实行“痕迹管理”“实时监督”,确保了选拔程序规范、过程可查、追责有据。
从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机关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不按程序选用干部“三项整顿”活动,坚持“到龄转岗不配、单位超配不提、分批分期消化、调整提前预审”的原则,把消化超配工作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和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清理工作,要求全县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签定《承诺书》,先后对不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的8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4个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免去26名领导干部在企业所兼职务。
从严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注重运用审计手段,有计划地对5个镇、10个部门的20名党政正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延伸至副科级以上干部,从2013年起,要求全县所有科级干部每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对全县170名科级干部的192本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保管。同时,强化干部谈心谈话,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制度,运用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问责等方式,畅通干部“下”的渠道,防止“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