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石泉县纪委监察局为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深入推进,集中时间培训新选出的202个行政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教育引导他们学习政策理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村监会各项工作监督检查,不辜负乡亲们的重托。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先林出席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崔荣明主持培训会,县纪委常委、教育室主任汪晓剑从全省出台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及如何做好村监会工作3个方面进行了讲解;这次培训是视频会,主会场在县委五楼,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分会场设在全县15各乡镇,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组工干部、民政所长、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
陈先林在培训结束时要求各乡镇纪委、涉农部门,一要高度重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二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健全完善创新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增强监督协调能力,指导好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协调配合。要求各村村监会,加强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村级工作运行规律和村上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大胆履职。加强监督,当好参谋,支持村“两委”工作,架起村干部与村民沟通的桥梁;讲究方法。村监会主任及委员要定期征求村民意见及建议,积极做好党务、村务、事务、财务公开;落实待遇。认真做好村监会干部工作考核,把村监会干部管理纳入全县村级干部管理序列,把村监会干部报酬纳入县乡财政预算。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