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三抓三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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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白河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活动为契机,紧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注重机制创新,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

一是抓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向各镇各部门下达《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逐人订出岗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纳入年度“红皮书”考核,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的责任网络体系。印发了《白河县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57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46个部门单位,明确15个单位为牵头部门,且将其所承担的任务书面送达到各县级领导,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县纪委专门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工作会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12个镇、14个牵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推进了责任制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是抓宣传,强化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新《党章》、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纪律规定,兴起学习贯彻的新高潮,利用网络阵地宣传我县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发挥纪检监察网络的影响力和引导力。坚持利用清明等传统重大节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中小学生到白河烈士陵园教育基地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发挥基地的教育功能,截止目前,已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9次,受教育600余人次,组织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参观1.1万余人次。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抓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赋予的监督职责,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严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干部考察对象,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等先进个人,拟奖励的公务员个人及集体,拟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的考察人选等,全部提请县纪委作党风廉政鉴定,凡鉴定不过关的均予以取消。同时与县纪委联合组织部实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让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远离“高压线”,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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