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和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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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以便民服务为突破口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深入推进农村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四公开”,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县上下发了《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工作相关制度》和《乡镇阳光政务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牵头单位安排部署,乡镇和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抓阳光政务、乡镇部门抓便民服务、村抓财务事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抓办事公开的要求,结合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将推进阳光政务、便民服务作为促进农村基层各项工作为抓手,做到有安排部署,有责任领导,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有效绩考评办法,有活动载体,有相关文件资料和总结材料。
    一是建立了便民服务综合接待室,做好接待、引导、分流、咨询、解释等服务工作;二是建立了规范的公开阵地,部门做到有固定和活动的公开(示)栏,定期公开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办结时限、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便民服务承诺、优化投资环境十条规定、监督管理措施(监督员、举报电话、举报箱、投诉网站、受理部门)、行业规范准则、问责办法等十个方面的内容。乡镇做到有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办事流程、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便民服务承诺、办结时限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建立了乡镇、村(社区居委会)、组三级便民服务代理中心(室、点),乡镇和部门实现了一厅式办公或开放式集中办公,方便了群众办事;四是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形成三级代理服务网络,健全代理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便民、高效、依法、规范、公开、透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建立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将信访工作制度、受理范围、办理流程以及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公布上墙,方便群众信访。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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