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被处分
石泉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被处分
打印

    石泉县“作风转变年”活动开展以来,围绕“十个严禁”要求,县“作风转变年”督查组不定期深入镇、部门、单位机关特别是服务窗口单位,检查干部到岗、上班期间纪律、工作效率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单位和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十严禁”要求,但仍有少数单位和干部无视工作纪律,存在顶风违纪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其中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多次旷工,造成其窗口岗位空岗,影响了群众正常办事的需要。为严肃工作纪律,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促使我县“作风转变年”活动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上一条: 汉阴纪委“四项措施”保证信访结案率
下一条: 旬阳地税“廉政教育基地”成为党员干部特殊的“大课堂”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