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出台《查办案件联查联审协作区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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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力量薄弱的现状,宁陕县在总结异地联合办案、案件主办人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联查联审协作办案的新路子。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宁陕县建立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联查联审协作区暂行办法》。该办法将全县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划分为6个查办案件工作联查联审协作区,每一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联系,由一个相关室联络。对没有设立纪委(纪检组)的其他县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查办案件工作,统一由县直机关纪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同时,该办法坚持“有访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究必从严”的原则,对案源、办案人员的确定,案件调查工作的开展,案件的审理与处理,办案的纪律、保障措施及奖惩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紧密结合目前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必将有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文章来源:宁陕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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