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镇坪县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推出了“主责运行、清单管理、保障落实、考评问责和奖惩激励”五项新机制。通过五项机制的实践运用,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建立主责运行机制。重新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县委设立镇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一是在县委督查室设立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廉政预防教育、强化案件查办、创新完善廉政制度等工作。二是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落实监督责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助县委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县委监督镇(部门)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
设党委的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是镇(部门)党委;未设党委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是县直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设纪委(纪检组)的镇(部门)及管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体是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未设纪委(纪检组)的部门及其管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体是县直机关工委纪工委。
建立清单管理机制。推行权力清单,依据《党章》、《行政监察法》和各单位“三定方案”等规定,明确“两个责任”主体的权力边界,列出权力清单。推行责任清单,根据《镇坪县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推行任务清单,按照县委、县纪委安排的常规工作、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并结合实际,列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具体工作任务清单。推行问题清单,通过对“两个责任”的综合研判、明察暗访、群众评议、日常检查、年终考核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个层级进行分层归类,列出问题清单。推行督办清单,根据任务和问题清单,逐一提出督办要求,明确质量、措施和时限,列出销号督办清单。台账管理。建立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履责台账,登记销号,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保障落实机制。该县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协调指导制度、研判排查制度、签字背书制度、预防教育制度、三谈三述制度、双报告制度、督导巡查制度、勤廉三诺制度、科技监督制度和定期通报等10项保障制度。着重解决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和人员落实等问题;发现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科学合理建议,限期整改到位;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主要负责人年初就落实“两个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年底进行践诺和评诺,对不能兑现年初承诺事项的,严肃追究问责。
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制定出台了《镇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镇坪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出现较重及以上违纪违法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惩处问责,切实提高问责实效。同时,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网络、新闻媒体调查、第三方调查和建立廉政评议评价信息库,定期对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县通报,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各项创建和干部的评优树模、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相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格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晋升。对“勤廉”兼优班子和标兵颁发奖牌,标兵比照优秀公务员的标准给予奖励,大力宣传勤廉兼优先进事迹。建立全县勤廉干部档案及电子档案库,作为拟提拔使用干部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结果的执行运用力度,做到与通报曝光、考核评定、评优晋升、岗位调整、职务任免、降资降级和一票否决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