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工作会后,将收回纪检监察干部分成8个派驻纪检组,并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排进行明察暗访,实现“首场练兵”,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 11 起,党政纪立案4人,通报批评 11人。
统一派驻、垂直管理、集中办公
今年以来,平利县按照省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工作要求,撤并了27个原有县级部门纪检组(纪委),结合部门单位性质、监督对象属性和人员编制特点,分别设置8个派驻纪检组,负责全县所有县级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这样既厘清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又实现了对包括党群系统在内的所有县直部门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同时,各派驻纪检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划归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工作经费按县纪委机关标准统一预算。彻底改变了原来部门纪检组“一个机构一个人”的现状,有效整合了力量,形成了“拳头效应”,真正实现了聚焦主业。
加强管理,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铁”的纪律
全县24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统一收回后,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划》、《内务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运行机制,每名县纪委常委分管两个派驻纪检组,县纪委统一安排工作任务,各派驻纪检组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明确各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要求大家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平利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和办案工作纪律。加强考核评议,对派驻纪检组工作和干部考核纳入委局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述职评议,对发现信访不报告、监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进行问责,严防“灯下黑”。
锤炼办案素质,重拳出击反“四风”
针对各“统派直管”纪检组工作人员原来办案少、业务不熟练的实际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常委授课制度,由每名常委结合自己分管的业务对大家进行培训;同时制定《加强纪检监察信访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谈话取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案件案卷装订必备材料及顺序的通知》,使大家熟悉办案文书,规范办案文书材料;强化办案工作流程和实际工作演练,在每次各派驻纪检组明察暗访、办理案件时,安排一名委局机关干部进行实际工作指导,让大家适应“执纪监督问责”角色;加强《平利县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具体内容的学习运用,使大家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反“四风”有力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