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依靠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实施科学有效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促进各部门各行业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一是坚持“应评尽评”,体现测评对象的广泛性。尽可能将所有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都列入测评范围。市纠风办测评对象已涉及26个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23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29个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对其从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测评。
二是系统随机抽样,实现测评方式的科学性。为充分体现群众的真实意愿,市纠风办连续两年委托第三方,即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采取ICD语音外呼系统实施测评的方式进行。首先建立了涵盖各县区、市直部门的测评信息库,目前共采集有效信息27万余条。从所建立的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寻呼访问。群众测评内容统一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4个档次进行量化计分。市本级部门的测评结果,将本级群众测评结果(占60%)与县区群众测评加权平均结果(占40%)相加为最终群众测评结果。市本级部门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不够具体,或行政相对人及服务对象范围不足以反映部门情况的,以县区群众测评加权平均结果为市本级(单位)的最终群众测评结果。
三是实施分类排序,体现群众监督的公正性。根据行业性质和特点,将最终测评结果按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三个序列分别排名,确定档次,体现测评的公正合理。同时,对测评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按县区部门、行业进行原汁原味的归纳整理,通过《政风行风测评意见建议反馈函》予以反馈,督促纠正和整改。两年来,该市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928件,梳理2389条 ,落实了督促整改和跟踪问效。
四是严格表彰通报,体现结果运用的严肃性。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条款,各序列最末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档次”;对各序列排名前5名单位颁发“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奖牌,通报表彰并奖励;对测评各序列“一般”等次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同时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