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推行“三书两卡”制度 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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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紫阳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试行)》,规定实行“三书两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行为。

《规定》明确“三书两卡”制度:一是报告书。凡需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组织递交书面报告,来不及事前书面报告的,必须事前电话报告,并于事后5个工作日补交报告书。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直接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报告。二是承诺书。当事人必须向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组织递交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操办的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规模,同时递交参加人员名单,并向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作出不超人员限制和宴请范围、不超宴请标准、不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承诺。三是通知书。当事人所在党组织或纪检组织接到报告书、承诺书以后,对所交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和规定的,由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签发通知书,当事人持通知书操办事宜。凡无通知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四是明白卡。全县统一印制《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注意事项明白卡》,于发放通知书的同时发给当事人,内容包括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党政纪规定,处分方式和相关条例,操办注意事项等,对当事人一次性告知。五是监督卡。在操办婚丧嫁娶当天,由当事人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组织在操办地点醒目位置张贴监督卡,对当事人工作单位及其职务、操办规模及宴请人员范围、送受礼金(礼品)规定和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

规定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严格执行“三书两卡”制度,违反或不履行程序的一律按顶风违纪论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从重从严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予以收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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