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纪委监察局严明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石泉县纪委监察局严明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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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前夕,石泉县纪委监察局向各级各部门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努力在全县营造健康向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是迅速落实《通知》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干部学习传达《通知》精神,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严明工作纪律。实行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稳定;严格车辆管理使用纪律。各单位除正常执勤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一律统一封存,人车分离,车钥分离。严禁车辆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员驾驶公车;严肃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严禁假期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用公款组织旅游。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为加强对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县纪委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分别为县纪委党风室:0915-6311656,纠风办:0915-631558。对违反纪律要求的举报投诉,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查快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县纪委监察局在国庆节期间将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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