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好考核、述责述廉、评议测评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推动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该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围绕“两个责任”的贯通落实实施量化考评,将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6大类21项重点工作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将指标评分与日常实绩综合考量,以考促责、以考促干。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质效关,明确述责述廉报告主题、形式,并向县纪委委员及相关部门征询对述责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结合实地走访和研判情况,对述廉述责材料逐一审核、全面“过筛”,纠治“跑题”“偏题”现象。述责述廉现场,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点评,通过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切实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各参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2023年以来,73名镇、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全覆盖,其中6人进行现场述责述廉。为避免“一述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还及时将评议结果报告至县委,作为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一把手”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还将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保障权力规范运行。(白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