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汉阴县及时出台了《关于切实作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纪律加强防汛救灾工作。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和落实县防汛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果断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拖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临阵退缩的党员干部,按照党政纪律的有关规定从重从严从快追究责任。
二是严肃防汛值班纪律。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通讯和信息畅通,发生重大汛情、灾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严禁以各种理由脱离值班岗位、贻误战机、推诿扯皮等行为发生。
三是严肃灾情核报纪律。要求各联乡(镇)县级领导迅速上手,带领联建部门实地察看受灾情况,加大对乡镇防汛救灾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各乡镇要坚持“全面覆盖、客观真实”的原则,迅速对辖区内的受灾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收集,及时上报民政部门,严禁漏报、瞒报、虚报、迟报行为,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确保不出问题。
四是严肃救灾款物发放纪律。对各级调拨和捐赠的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监督、发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或随意套取挪用、挥霍浪费。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防汛救灾效能督察2次,通报批评单位2个,责令整改落实单位2个,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汉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