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坪县通过创新办案五项制度,不断提高纪律审查质量,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成效。截止12月20日,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业务范围内群众信访举报92件,转立案73件,结案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92%、109%、109%、65%,处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7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5人,挽回经济损失310余万元。
一是创新深化办案规范化制度。率先在全市创新推行了镇纪委办案规范化制度,全县7个镇均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候谈室,安装了摄录监控系统,实现县上统一视频监控,高标准配备了办公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14项专用办案设备。启动了县级纪律审查办公办案标准化建设,在县委党校协调办公用房1400余平方米用于县本级纪律审查办公办案标准化建设,预计2016年3月底前建成投用。
二是创新深化纪律审查技能培训制度。集中开展“以案代训”,推行“五个一”办案工作机制,今年共组织举办了两期12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知识、查办案件实践技能培训班,全县纪检干部的查案思路、取证程序、谈话技巧、文书制作等基本办案技能得到明显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创新深化纪律审查落实制度。建立了纪律审查联系包抓制度,实行县纪委常委联镇、机关干部包案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督办台账,销号管理。优化了纪律审查办案协作区制度,建立案件审理专业人才库,实行纪律审查“上挂下派”制度,异地交叉办案制度和纪律审查会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会审议事内容和程序。
四是创新深化督查考核制度。制定出台了《镇坪县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考核任务,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与单位、个人评优树模、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挂钩。
五是创新深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了《镇坪县纪委监察局重点工作约谈制度》,对纪律审查工作不力的镇和部门主要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纪委书记进行逐级约谈。今年以来,约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27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镇纪委书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