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告知工作法”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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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就必须和群众保持良好的沟通。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办理告知工作机制,及时告知反映人实名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办结情况,将沟通反馈贯穿信访办理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和信任感。

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办理告知工作明确了每个阶段的“规定动作”,除了当面告知外,对于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信访室会同相关“室组地”共同开展联合接访,做好解释引导。

在进入办理阶段后,该县纪委监委对信访办理进行精细化过程管理,承办部门需3个月内办结并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情况,同时做好反馈情况记录;对于重复举报的信访件,则要求每月反馈1次。阶段性反馈增加了信访办理的透明度,有效避免反映人因信息不对称而焦急反复信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信访发生。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以“案结事了”为导向,对于未及时化解的信访件,由承办单位进行跟踪化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影响较大的匿名信访举报,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信访件办理经得起听、经得起问、经得起群众检验。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对反映人的“一对一”解释,告知信访的权利义务和诬告陷害的后果,引导群众如实反映,积极净化信访举报环境。(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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