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制度化、精准化、实效化回访教育机制,通过个性化回访、常态化帮扶、动态化管理,累计回访教育干部68人次,帮助多名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在工作中重新担当作为。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办法》,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原则,建立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纪委三方联动机制,实行“一人一策”台账管理,详细记录回访对象基本情况、处分类型、思想动态等信息,确保回访对象底数清、情况明。规范制定回访方案、谈话提纲、效果评估等工作流程,做到回访前有准备、回访中有记录、回访后有跟踪。
回访前,该县纪委监委深入查阅案卷、对接所在单位、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根据受处分干部违纪情节、认错态度、工作表现等,分类实施“疏导式”“激励式”“帮扶式”回访。对思想包袱重的干部,重点开展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对工作积极的干部,鼓励担当作为;对生活困难的干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2024年以来协调解决就医、上学等后顾之忧3件,达到了温暖人、挽救人的目的。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回访+跟踪”长效机制,对受处分干部实行3-6个月跟踪观察,通过定期谈心、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动态评估整改成效。将回访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优晋升挂钩,2024年以来向组织部门反馈干部表现2人次,推动近年来2名表现突出、影响期满的受处分干部获得岗位调整或表彰奖励。
“回访教育既要体现纪律的刚性,也要传递组织的温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回访教育,95%的干部在回访后工作积极性显著提升,多名干部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一线表现突出,实现了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平利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