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创新出台巡察工作“三色督办单”制度 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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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巡察工作力度,保障巡察问题反馈整改落到实处,提升工作执行力,近日,镇坪县创新出台巡察工作“三色督办单”制度。

“三色”督办亮等级。“蓝色”督办短期拖延。一是被巡察单位超过规定时间1至5个工作日上报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个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相关资料的;二是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或问题整改针对性不强的;三是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个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内容不完整,或整改情况描述不清楚的;四是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印证资料不完整的;五是整改结果不完全公开、避重就轻的。“黄色”督办长期拖延。一是被巡察单位超过规定时间5至10个工作日上报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个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二是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个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没有针对反馈问题漏项的,或整改方案大而空,且不具有操作性的;三是经蓝色督办单督办仍然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红色”督办严重拖延。一是被巡察单位超过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上报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个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二是经黄色督办单督办仍然没有达到工作要求的;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有选择性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四是整改结果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五是经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回访,发现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意见建议整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或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敷衍应付的。

严格流程强管理。一是拟办。按照“一事一单”原则,由县委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单位适用情形提出督办等级和具体督办意见。二是签发。蓝色督办单、黄色督办单由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签发,红色督办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或授权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签发。三是交办。县委巡察办将“三色督办单”书面交给被巡察单位,履行交接手续,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四是反馈。被巡察单位按照“三色督办单”要求办结督办事项后,及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县委巡察办,并附相关印证资料。县委巡察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形成督办与反馈意见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被巡察单位三色督办结果运用情况书面反馈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五是建档。县委巡察办将被巡察单位三色督办情况及结果运用纳入被巡察单位巡察档案,同步建档管理。

督办结果重运用。被巡察单位收到一次蓝色督办单的,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减0.5分,约谈单位相关责任人。被巡察单位收到一次黄色督办单的,全县通报批评,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减1分,对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被巡察单位收到一次红色督办单的,责令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全县通报批评,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减1.5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单位收到两次以上红色督办单的,在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减2分,并视情节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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