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十六晚上,带着在西安工作的外甥到安康高新区遛弯,行驶在宽敞的安康大道上,到处一片灯火,五彩缤纷,心情格外舒畅。当走到汉滨区检察院大楼附近时,我外甥说:“这不是你们单位吗?”
“这不是我的单位吗?”猛地一想,这是我的单位,但现在又不是我单位了。是啊,从1月23日我们正式转隶到汉滨区监察委,已经一个多月了,但在下意识里我还以为自己是一名检察官!
26年的检察生涯,26年的反腐情结。 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与反腐结下了不解之缘!是说忘就能忘的吗?
------记得在经济检察工作的日子里,严厉打击辖区经济领域的犯罪,将一个个贪腐分子追的无处可逃,为国家和集体追回了一笔笔赃款;
------记得在派驻城关镇(新城办)检察室工作中,积极查处侵吞群众血汗钱和保命钱的村官,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建章立制,还一片净土;
------记得在公诉席上,面对庄严的国徽,揭露犯罪、控诉犯罪,使一个个贪腐分子的奸诈、狡猾大白于天下,最终让他们低下了忏悔的头,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记得在预防战线上,一次次为领导干部讲解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的内容更是触目惊心,长此以往,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氛围;
------在反贪岗位上,积极响应党中央吹响的反腐号角,做为惩治腐败、打击腐败分子的主力军,让老百姓一次次露出满意的笑脸,伸出了大拇指。
在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转隶为纪委监委会的一名新兵后,面对新岗位、新任务、新使命,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习。
在学习中,我记得有一名干部多报销300元的差旅费,纪委监委会也进行了查处。一开始,我很不理解。随着学习工作的逐渐深入,我明白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问题”中藏着大隐患,现实中很多违法犯罪都初始于违规违纪。也终于明白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道理。这使我更加清楚肩上的责任与份量,只有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才能把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爱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实际上,这也是反腐工作的延续。
我外甥见我不说话,以为我有啥心事,用手向上一指,说:“看,今晚的月亮格外的亮!”难怪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呢!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不是吗?舅舅大半生从事反腐工作,热爱反腐工作,这次转隶到监察委,继续从事反腐败工作,单位变了,可是我一直以来的反腐情结并没有变。想到这里,内心觉得一片敞亮,感觉高新区的夜景更加璀璨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