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联镇包抓、联席会议、有奖举报”等十项机制,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职务犯罪预防查处,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7件,结案42件,处分42人。今年3月,县监察委员会快查快办移送起诉全县首例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一是坚持挺纪在前。制定了《岚皋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出现不认真落实中省市县部署要求,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滞后等12种情形的,予以坚决问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了严禁挂名扶贫、形式主义等 “八个严禁”,有力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下发了《关于严禁干扰各级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干扰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的,及时问责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是强化线索起底。县纪委监委在县政府网、县党风廉政网、清风岚皋微信平台上设立举报信箱,镇纪委和脱贫攻坚“八个一批”牵头单位和行业扶贫部门开通举报电话,形成县镇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同时,通过专项巡察、暗访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形成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2017年以来,运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和实名举报违纪违法线索奖励机制、政治巡察和“三个助力”专项巡察、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反腐败协调小组和“三个助力”联席会议制度,共收集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3件。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各室(组、部、中心)联镇包抓责任制,每月不定期、不打招呼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中开展明察暗访,形成明察暗访工作台账。各镇纪委对各镇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扶贫领域的重点问题线索,迅速移交处理。建立派驻监察专员制度,加强对扶贫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点人群的监督,县监委成立以来,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现场监督40余人次。
四是严肃查处曝光。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从2017年4月份起,对县级部门和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情况进行了逐月督查通报。对涉及75名脱贫户死亡人员未在国办系统进行死亡标注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对相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了处理。对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快查快办移送起诉,如,民主镇枫树村会计周某伙同公职人员刘某以村民陈某的名义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县监委从收到举报线索到调查终结移送起诉,仅用了13天时间。进行常态化通报曝光,先后印发书面通报13期,对33件33人在脱贫攻坚领域发生的违纪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县党风廉政网上,直接曝光典型案例31起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