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坚持“三高”标准 实现谈话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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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破解办案设备不足、办公办案场所不规范、办案安全性难以保障等问题,汉阴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纪律审查设施标准化”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投用,全力打造规范标准的县镇谈话室,实现了执纪审查专业化管理,确保了谈话室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有力提升了全县纪律检查“三化”建设水平。目前,县镇两级全面建成了标准化谈话室和温馨谈话室。

一是高起点规划,按规范打造县镇谈话室。为了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有效杜绝和防范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汉阴县坚持高起点规划,按规范打造县镇两级谈话室。根据县镇两级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县镇谈话室建设实行统筹规划、分类建设。明确县级谈话室建设要符合现代化办案工作需要,除了对谈话室内部墙面及桌椅全部软包,配备必要的谈话桌椅、应急电源、消防器材等设备以外,还要建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视频监控、办案指挥、信息存储、视频音频互动、电子笔录实时共享等信息化系统,真正达到办案场所标准、办案设备高端、办案过程可互动、办案程序规范、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效率高效的建设标准,切实发挥县级谈话室的规范引领和执纪震慑作用。镇级谈话室建设要符合基层安全办案需求,有相应标准的场所和硬件设备,建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真正达到办案有场所、场所标准化、办案质量高的标准,切实提升镇级纪检机关挺纪在前的威慑力,有效发挥镇级纪检机关惩治腐败的作用。同时,建立县镇两级沟通对接机制,形成县镇两级办案信息无缝衔接、工作有序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镇级办案水平。截至目前,县镇两级谈话室均已建成投用,并充分发挥作用,成为标准化谈话室的标杆。

二是高标准建设,实行执纪审查专业化管理。在高起点规划的基础上,该县坚持高标准建设,先后制定县镇纪委谈话区(室)建设标准、县镇纪委办公办案设备配备标准,累计投入200多万元,高标准建成县镇两级标准化谈话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在原有谈话室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够用实用、建管并重的原则,增建普通谈话室、温馨谈话室、办案指挥室等,全面建成集温馨谈话室、普通谈话室、标准谈话室和讯问室以及办案指挥室、案件分析室、医疗室、休息室等于一体的230余平方米标准化谈话区。积极推进镇纪委谈话室建设,各镇在全部建成标准化谈话室的基础上,新建温馨谈话室。县镇两级严格按照谈话室的设置标准合理使用,即温馨谈话室主要用于对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普通谈话室主要用于对被反映人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取证、核实情况;标准谈话室主要用于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审查谈话,促其自我反省、改过自新,如实说明问题;讯问室主要用于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进行讯问,发挥党纪国法震慑作用,促使其如实交待违纪违规事实。通过高标准建设,助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更加专业化,为纪法衔接提供了有力的程序保障。

三是高效益投用,确保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充分发挥谈话室的作用和实效,该县建立健全县镇谈话室日常管理审批使用、安全文明办案、应急处置、执纪审查安全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等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实施“一用一登记、一用一审批、一用一报告”,并建立谈话区进出、办案设备借用、谈话影像资料借阅3本台账,确保场所设施管理有序、作用发挥到位,有力保证了审查调查安全。县镇标准化谈话室的投用,告别了以往“一张纸、一支笔、一张嘴”的传统办案方式,最大限度的满足了现代化办案需求,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极大的提升了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使用温馨谈话室和普通谈话室100余次,使用标准谈话室和讯问室230余次;1-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229件,立案1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64人,重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较好地体现了“四种形态”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汉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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