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纪委“三举措”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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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督查和健全机制等举措,在全县开展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确保每份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该县开展了对十八大以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回头看”,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一查有无“先提拔再处分”的情况,规避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二查有无“先明处再暗用”的情况,违规使用被处分的基层党员干部;三查有无“先解聘再返聘”的情况,搞变通、打折扣;四查有无“先撤职再升职 ”的情况,使被处分对象职务“明降暗升”;五查有无“虽判刑仍领薪”的情况,违规为其发放工资、奖金;六查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期满后,是否按规定履行解除程序;七查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宣布,是否进入个人档案,是否落实不能评优评先;八查是否落实职务职级待遇、按规定降低或取消工资(退休)待遇等。对未按规定执行到位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该县要求各镇、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受处分对象教育和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好纪律处分惩戒有关规定,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该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回访教育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本次自查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依规办事,健全长效机制。该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规定,要求各镇、各部门将违纪违法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严格执行案件审查调查期、处分决定执行期、影响期内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组织、人事部门及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处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监委,径送审理室归档入卷。(宁陕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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